亭政教督〔2018〕3号
关于开展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暨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各有关责任督学: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结合《盐城市亭湖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18年工作思路》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对8所中小学校、6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主要依据,以各学校(园)制定的“一校一标”为标尺,以检查学校(园)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为重点,检查学校(园)近年来办学(园)情况,帮助学校(园)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困难,商讨解决思路和措施,力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促进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 二、督评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所:亭湖区实验小学、五星小学、东河小学、长坝小学、方向小学、股园小学、新桥小学、中路港小学;幼儿园6所:中威幼儿园、南洋中心幼儿园、解放路教育集团第二附属幼儿园、华通幼儿园、建新幼儿园、宝立方幼儿园。 三、督评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伟德娱乐1946手机版下载标准(试行)》、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团《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小学)》(苏教督〔2012〕4号)指标要求,主要依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省定办学标准达标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盐政教督〔2016〕4号)进行督导。 幼儿园:对照2016年7月4日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细则要求,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安全管理、卫生保健、园舍建设、教学设备、保教配备、经费管理、与家庭和社区的沟通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相关资料在亭湖教育督导群140038836下载)。 四、自评工作要求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抓紧对照本次督导评估的内容认真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围绕“目前达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要点,形成《自评报告》,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分别填写《自评表》。《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于4月6日前报送本学校、幼儿园的挂牌责任督学,中小学校电子版发程立祥老师371560212@qq.com,幼儿园电子版发杨文君老师 673893733@qq.com。 五、时间安排 督导评估初定于4月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请即落实。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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