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中小学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 近年来,我区教育现代化、教育装备建设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中小学的教育装备不断得到补充或更新,尤其是以创建“智慧校园”为契机,为学校添置了大量信息化设备设施。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育装备的管理工作,提升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作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立足“管”与“用”,深化“研”与“培”,健全制度,落实常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 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育装备管理队伍,全面负责教装备的管理及维护工作。教育装备管理队伍接受校长领导,分管副校长负责,各处室相关负责人员,实验室、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专业教师等为成员,实行“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教育装备管理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教育装备管理网络构架。各中小学要按《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配足配齐所有功能室、器材室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到定人定岗、职责清晰、要求明确。定期组织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从事教育装备管理队伍相对稳定。 二、强化管理职能,完善各项制度 1.教育装备的资产管理。各中小学要积极运用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装备的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建立总帐、明细帐和易耗品消耗帐,并纳入学校财产管理,帐目要规范,内容要齐全;教育装备要按规定贴上标签、橱卡等标识,逐一编号,各类教育装备要做到及时登帐、核对,定期清点,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若有外借等情况,要完善借还手续;教育装备报废,须经学校领导签字,送区教育局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审批,数量较大或单件原价格较大的装备报废必须经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审批。 2.教育装备的验收管理。各中小学对政府采购,区教育局统一调入、分配,社会捐赠的教育装装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接货、收货、验货、登记,认真核对接收清单,查验产品数量,件数,按照技术参数逐一进行核对,严把产品质量关,严禁“三无”产品进入学校。 3.教育装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教学仪器设备应按类别,分室、分柜存放。要根据装备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方面的防护工作,危险或有毒物品要单独存放,并贴有明显标识,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信息化设备要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定期擦拭除尘;图书室、实验室、专用教室的图书、器材、设备等要进行专柜摆放,做到规范整洁;各功能室、准备室、器材室要按规定悬挂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建设具有特色的文化墙,张贴标语,窗户要挂合适的窗帘,要经常打扫、擦拭,做到清新整洁。 4.教育装备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要重视教育装备管理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各功能室、器材室的防盗工作;加强功能室、器材室的防火、防水、防虫蛀鼠咬、防霉变等方面的防护工作,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防火沙等消防器材;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供电电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留有详细书面记录,有网络接入的教室必须安装接地和避雷系统,要经常检查接地是否良好(特别是雨季)。 三、加大督查力度,完善保障机制 各中小学要重视教育装备管理工作,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学校的教育装备工作做在明处,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对管理队伍人员的选配任用要把懂技术、精业务的年轻教师充实到技术装备应用队伍中来,促进教育装备管理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在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职务聘任和绩效工资等方面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各中小学要做好教育装备管理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合理安排教育装备建设、配备、管理、使用所需经费,在编制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教育装备的添置、更新、增补等所需经费支出,原则上安排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20%用于学校教育装备建设。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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