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暨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各有关责任督学: 根据国家《督导条例》,结合《盐城市亭湖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17年工作思路》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对8所学校、3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主要依据,以各学校(园)制定的“一校一标”为标尺,以检查学校(园)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为重点,检查学校(园)近年来办学(园)情况,帮助学校(园)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困难,商讨解决思路和措施,力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促进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 二、督评对象 学校8所:解放路实验学校、盐马路小学、文港小学、登瀛小学、王港小学、南港小学、港北小学、李灶小学;幼儿园3所: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亭湖幼儿园、桂英初中附属幼儿园。 三、督评主要内容 1.学校:对照《江苏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和学校制定的“一校一标”,督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学校科学发展长效运行机制的情况。有关督导文件请到:亭湖教育督导群(140038836)文件(2017年2月20日)下载。 2.幼儿园:对照2016年7月4日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细则要求,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安全管理、卫生保健、园舍建设、教学设备、保教配备、经费管理、与家庭和社区的沟通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督导评估有关督导文件请到:亭湖教育督导群(140038836)文件(2017年2月20日)下载。 四、自评工作要求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抓紧对照本次督导评估的内容认真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围绕“目前达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要点,形成《自评报告》(要求内容实在、文字精练)。同时,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分别填写《自评报告单》。《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单》于3月20日前报送本学校、幼儿园的挂牌责任督学。 五、时间安排 督导评估初定于4月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请即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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